桥式起重机车轮作为设备运行的关键承载部件,其磨损状态和踏面直径精度直接影响运行安全性与稳定性。科学开展磨损检查并严格控制直径差异,是预防啃轨、卡轨等故障的核心措施。
磨损检查需覆盖踏面、轮缘等关键部位。踏面磨损量达原厚度 15% 时必须更换,未超限时可通过车制和热处理修复。轮缘磨损更需警惕,厚度磨损达原厚度 50%、折断面积超过指标超过 30mm² 或弯曲变形达原厚度 20% 时,均需立即报废处理。踏面椭圆度是重要检查项,运行速度低于 50m/min 的车轮椭圆度达 1mm 需报废,高于 50m/min 时此标准收紧至 0.5mm。检查过程中需先清理油污,通过目视结合放大镜排查裂纹,发现裂纹严禁焊补,必须直接更换。对于踏面麻点,直径≤500mm 的车轮允许存在直径≤1mm、深度≤3mm 的麻点不超过 5 处,直径>500mm 的车轮麻点直径可放宽至 1.5mm,但需加强观测。
踏面直径差异控制需区分主动轮与被动轮。主动车轮直径偏差不得超过名义直径的 0.1%,从动车轮允许偏差为 0.2%,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则不超过名义直径的 1%。同一轨道上的主动轮直径差更需严格控制,两主动轮偏差不得大于直径的 0.5/1000,被动轮偏差不超过 1/1000。同轴转动的主动车轮必须成对更换,确保直径一致性,安装时车轮宽度面与轴承箱对称中心需保持一致,轴承箱支承平面平行度偏差不超过 0.07mm。所有车轮滚动面需在同一平面内,偏差控制在 0.3mm 以内,避免因高度差导致局部磨损加剧。
日常维护需执行分级检查制度:每周检查轮缘与轨道间隙(应保持 2-4mm)及基本磨损状态;每月精确测量轮缘厚度和踏面磨损量;每半年对车轮轴承润滑并全面校准轮径差异。发现直径差超标或磨损接近阈值时,需及时通过车削加工修复或更换新件,修复后车轮表面淬火硬度需保持在 HB300-500,直径大于 Φ400mm 的车轮淬火层厚度应超过 20mm, smaller diameters require at least 15mm of hardened layer to ensure durability。通过系统性检查与***控制,可有效降低车轮异常磨损风险,保障桥式起重机安全运行。